各学院团委、各校级学生组织: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教育部《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中青联发〔2016〕18号)有关精神,进一步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发展,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相结合的共青团干部队伍,经研究,拟公开选拔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根据“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格按照上级团组织和学校党委的要求,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选拔。
二、选拔条件
(一)坚持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热爱共青团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群众基础良好,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三)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理论联系实际开展工作的能力。
(四)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开拓精神、创新意识和开阔的团学工作视野,对本职工作现状及发展有自己独到的认知,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五)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在籍本科三年级。学习成绩优秀,有一定的团学工作经验或担任过校(院)级团委、学生会组织、主要学生干部。身体健康,能保证工作时间,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需填写《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报名表》(见附件),于10月24日下午17:00点前报校团委办公室(明志楼南409室),电子版发至mdtw100@163.com。校团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面试。主要测试面试人员在能力、素质等方面对申报岗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时间为5分钟,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1.本人基本情况;2.主要学习和工作成绩;3.对所报岗位的工作设想;答辩时间为5分钟,针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当场作答。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并予以公示。
(四)组织考察
广泛听取考察对象所在院师生意见,对考察对象进行测评。
(五)公示
校团委经过程序后确定拟任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
(六)任职
校团委发文聘任,并按相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四、聘任管理
聘任人选需满足至少一学年(含一学年)以上的工作时间,期间按照团委工作考核标准考核,按照学校和团委关于学生干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共青团江南手机版app,江南(中国)委员会
2022年10月21日
(联系人:刘雄 联系电话:18092323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