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妥善处置校园突发新冠肺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公众防护指南》《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及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把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健康作为首要任务,严格按照中央及各级政府有关要求,依法、快速、科学、有序应对,尽最大可能将影响降到最低。
二、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校园突发新冠肺炎疑似情况时,成立应急处置小组,由后勤安保部牵头负责,校卫生所、校办、党委(学生)工作部及疑似病例所在单位人员组成。在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工作职责
后勤安保部:负责隔离室的准备及管理。配合医疗卫生部门做好疑似病人隔离、转诊、车辆协调。负责对相关区域进行消毒处理。负责防疫物资的储备与管理。
党委(学生)工作部:加强对学生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沟通和监督检查工作,开展防疫知识宣传,组织开展心理危机干预。认真梳理排查密切接触者,建立相关的表格档案,对疑似及密切接触者进行相关表格的登记完善。
校卫生所:做好应对突发新冠肺炎所需人员培训,提前开展应急演练。负责与卫生疾控部门联系协调。配合做好人员筛查与隔离。
校办:负责与省教育厅、集团公司的联络。
各单位: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学院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防疫及应急处置第一责任人,主动配合应急处置小组做好本单位的疫情防控和突发新冠肺炎处置工作。
三、预防预警
(一)防控预防
各单位每日组织对本单位师生员工、外包服务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确保到校人员身体健康。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办公、科研、教学等场所的通风与消杀工作。建议各类场所保持通风,如因特殊原因不能保持通风的,每日通风2 到 3 次,每次 30 分钟。
各单位办公室、学习场所原则上不使用中央空调,如必须使用,需关闭回风并对出风口进行清洁消毒。
学院设立应急隔离室,同时配备体温监测仪,手消剂、口罩、消毒物品等。
后勤安保部负责学校公共区域的日常卫生清洁及消杀工作,负责校车及转运车辆的防护及消杀工作。
(二)预测预警
校卫生所根据本地疫情中心要求,对可能出现校园突发新冠肺炎情况进行预测分析,及时向相关单位发布预报预警,预先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四、应急处置
1、当发现教学、公寓、办公场所等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肌肉酸痛等疑似症状时,所在单位应在第一时间报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勤安保部),后勤安保部通知校卫生所,安排专人陪同出现症状人员佩戴好无气阀口罩,立即转移至学院隔离室。
2、校医对就诊师生进行体温复测、症状问询和初步判断,确定是否需要前往定点医院就医。如无需定点医院就医,应立即引导病例隔离留观并治疗。如需到定点医院就医,第一时间上报长安区疾控中心,等待专业卫生人员处置,配合做好转运就诊、隔离治疗、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区域消毒等工作。
3、出现症状人员根据定点医院检查、诊断意见确定是否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如能排除新冠肺炎则可根据病情安排就地住院或回校治疗。
4、如出现症状人员列入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则立即配合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于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医学观察。由疾控中心确定是否需要封闭相关楼层或楼宇。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开展涉及环境的消杀和人员防护指导。
5、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的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
6、对于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师生员工,以及隔离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及时由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老师或联系专科医院给予心理辅导。
7、如出现聚集性发病,则联系长安区卫生主管部门,由其指导安排相应定点医院收治确诊患者及疑似患者。
8、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及后续治疗处置工作。
五、物资储备
后勤安保部统筹做好突发新冠肺炎应急处置所需口罩、护目镜、防护服、鞋套、一次性头套、测温计等相关医疗物资的储备。
六、联系方式
后勤安保部:13389249626 13279291822
校卫生所:13571821177
党委(学生)工作部:85603116
附件:发热应急处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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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