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
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办理须知

 根据高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可出具相应的证明书,毕业证明书和学位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补办的毕业证明书将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电子标注,同时对已注册的原学历证书标明遗失作废,以备核查。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

1.申请人自行下载填写《申请表》(见附件)并粘贴照片;

2.本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及复印件。若委托他人代办,还须提供:申请人的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查询截图(学信网、学位网打印);

4.本人两寸蓝底近照纸质照片3张,同时将照片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ongwei8219@163.com

二、受理时间:请申办人员于学期内工作日递交材料(可提交电子扫描件发送至songwei8219@163.com),教务处将予以审查核实。材料审核通过后三个工作日可领取证明书。如遇其他特殊原因,将酌情延长办理时间。

三、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只能补办一次,再次遗失则不予补办。

四、办公地点:江南手机版app,江南(中国)明志楼南405办公室

五、联系电话:029-85603000-8219(宋老师)

 

 

教务处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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