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肉类、水产品类、蔬菜、原料加工洗涤区或池,并要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场所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二、加工肉类、水产品、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盛放海产品的容器要专用。
三、内类、不产品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区或池进行。内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
四、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五、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六、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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