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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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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

关于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


经济与管理学院现有实验室4间(位于明心楼207--211室),为了做到防患未然,杜绝事故发生,现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实验室的管理人员和任课教师是实验室的义务消防员。一定要做好防火、防爆、防触电等消防安全工作,并且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之责任;

2.各实验室的消防设施必须放在显眼、方便、易取的地方;

3.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按时更换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具等;

4.严禁任何人在实验室内吸烟、点火等,发现后严加制止,并严肃处理;

5.严格遵守用电管理制度,不准私拉电线,杜绝使用违规电器,严禁违反安全用电的举动;

6.每次实验完毕后,教师应认真检查实验室,切断电源、关掉电灯后方可离开;

7.若有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与保卫科联系(85603110)。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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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2年4月8日

上一条: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实验室安全教育及准入制度的通知

下一条: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实验室安全卫生制度的通知